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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水价何时出台

经济话题
2001-03-3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近十多年来,供水部门以平均每年16.5%的速度提高水价。然而,大多数城市的水价仍不到位,还有上调空间——

令人瞩目的水价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的张家口市,率先实施了一系列水价改革措施:市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个地方水价管理办法;参照国际经验科学地测算了水价,从今年开始上调水价48%;通过明确水价管理机构的职责,理顺了政府和供水企业间的关系,规范以后的水价调整行为。这些做法将在全国推行。

水价到底应该是多少?水价究竟应怎样调整?怎样才能使水价调整有章可循?怎样才能实现水价的法制化管理?这些问题牵动着千家万户。

水价怎样合理

自来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是供水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有合理的价格。可多年来,我国由于水价不到位,一方面,人们无视它,随意浪费它;另一方面,许多供水公司入不敷出,只能靠政府的补贴维持运行。1998年,599个城市的1/3供水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欠债沉重,偿还困难,供水企业无力建设新项目。

水价牵动着各方的利益。亚洲发展银行中国水价研究项目顾问团团长、加拿大S·M国际顾问公司副总裁严伟博士介绍,水价应包括供水成本、供水企业合理的利润及税费等,才能保证供水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求。同时,还要顾及社会稳定因素,考虑到广大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它是一个商品的价格,还存在消费者是否愿意支付的问题,消费者只愿以合理的价格购买水质合格的自来水。此外,由于供水为垄断行业,水价还受到政府的管理,政府要根据供水企业的运行服务和发展要求,及时审准水价,检查供水成本,杜绝不合理收费和开支,保护用户利益。

管理怎样科学

合理的水价、科学的管理机制,这二者是水价改革的核心。水价改革是推动供水企业走向市场的钥匙,它牵涉到千家万户,需要考虑法制、管理、环境、技术等多方面因素。

目前的水价是供水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反复“争吵”妥协的结果,并没有充分体现水的商品价值和重要性,也没有反映供水服务和建设的需要。

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主任、亚洲发展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中方专家组组长邵益生说,根据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需要,亚洲发展银行提供了150万美元的赠款,用于两期“供水价格研究”技术援助项目。张家口、成都和福州作为水价改革首批试点城市。在项目的推动下,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出台了中国第一个水价管理规章及第一个城市公用事业价格管理规章,即《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科学的水价管理定价程序,应先由供水企业根据自己的管理情况提出一个参考价格,再提交政府、公众、供水企业的听证会讨论,最后由物价局定价。对于贫困家庭要给予特别的补贴:张家口尝试采用现金偿还的方式补贴;成都对发特困证的家庭直接减免水费;福州以自来水企业捐献资金给民政部门的方式实施补贴。据建设部和国家计委日前召开的“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座谈会”透露,我国将加大实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并陆续在全国各大中城市推广三个试点城市的水价改革经验,预计近几年内,我国城市将按科学的、市场化的机制管理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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